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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网络治理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科技创新正深度融合、广泛渗透到人类生活各个方面。互联网把人与人连接起来,物联网把物与物连接起来,人工智能将使互联网与物联网连接,万物互联,应该说,目前中国网络时代、数据化时代的雏形已现端倪,大数据势必成为商业模式、社会服务、政府决策、公共管理特别是社会治理、网络治理创新的最重要引擎。在不久前,中政委的政法大讲堂先后邀请了马云、马化腾、周鸿祎等网络界专家,就互联网的安全、前景、创新及在政法工作中的运用做了很好的交流,这些年全国政法部门也都在各自领域内就结合网络大数据等创新做了很好的尝试。无论是运用大数据提升防控风险、打击犯罪能力,还是运用“互联网+公共服务”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或是运用信息系统和智能化服务提高司法办案质量,都极大突破人的体力和脑力局限,赋予政法工作前所未有的创新力。为此,作为一名政法工作者、网络舆情研判和新媒体的积极参与者,我也一直在思考,人们该如何紧随时代转型,应对这次人类历史上影响最广、深度空前的网络管理的挑战?

随着全球数字化,“连接一切”的时代将到来。“天网”产生海量数据,对海量数据具有超级算力的“天算”和具有超级智能控制的“天智”,将使得未来世界更可知、更可测。这为我们提高政法工作前瞻性、预见性,实现更人性化的管理和更精确化的治理,提供了无限可能。

我国已经进入数据增长爆发期,专家有研究表明2020年,我国数据量达到8ZB,非结构化数据占比达到90%,数据量占全球总数据量的18%。应该说,每个人,既是大数据的使用者和受益者,也是大数据的缔造者。抓住大数据这个牛鼻子,至关重要!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和对社会的利弊将是我们制定网络管理的出发点!从近几年的国内国际大事件,无论是美国大选还是法国黄马甲,包括国内的非法群体聚集滋事,都离不开网络、离不开即时通讯,应该说,微信群等社交软件已经成为聚集潮流,比如法国的黄马甲事件,也叫“黄背心”运动,引发法国巴黎50年来最大的骚乱,首日逾28万人参与,持续多日,重创法国经济,到现在也很难分清骚乱的领导者和组织架构,网络社交和即时通讯让原有的社会管理模式都成为无用的马其诺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数据发展日新月异,我们应该审时度势、精心谋划、超前布局、力争主动。”近年来,全国政法机关不断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科技已经开始融入政法领域,特别是在重大活动安保、反恐、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给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司法体制改革带来广阔前景。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科技革命条件下,先进科学技术广泛运用是一把“双刃剑”。现在网络犯罪每年都在增加,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的新型犯罪不断增多,一些传统犯罪也借助新技术不断升级,对政法机关能力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造福人们的同时也带来各种侵害风险,网络发展除了潜在巨大收益也带来更大滥用和误用风险。这其中包括国家安全风险、公共安全风险、个人安全风险。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所以,传统的科学自治原则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在科学与社会之间建立新的契约,把社会治理和新兴科技有效结合,同步开展相关法规、伦理、管控、政策乃至法规的充分探讨,确保网络安全!

确保科技创新镶入社会治理,很值得我们探讨。大力推进大数据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并按照“平台联通、数据融通”的理念,开展政法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平台等建设,构建了统一基础数据库支撑、统一流转处置、多个专业领域分中心(政法综治中心、公共安全中心、信用中心)协同运作的社会治理信息化体系。结合科技创新助推社会治理,今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网络治理,我们要在三个方面上做文章:

一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和网络个体方面。便利和隐私是网络时代人们需要权衡的第一矛盾,这个问题将在大数据进展中越发突出,海量的个人基本数据和行为数据的反馈将直接或间接暴露个人信息,也将成为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新手段目标,这已经能从近年来全球泛滥的电信网络诈骗窥见一斑!在大数据技术的视野下,人们几乎没有任何隐私可以遁形,网络、通讯、生物传感将越来越多的感知、发现、收集、分析网络个人的基本信息、行动轨迹、日常言行、欲望偏好等。这也决定在今后,如何运用和保护这些信息,将在很长时间内是个社会治理创新课题和企业拓展创新的机遇!同时,现代科技时代,绝不应忽视网络个体。比如网络上的一些网络热点,个人的力量虽有限的,可组建起来,影响力还是很大的。群防群治仍是维护公共安全的有效手段。网络治理建设智能大联防,布接安防点,实现无缝对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让科技创新打造看得见的安全网。

二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和网络企业群体方面。网络的使用大户多是以群体出现,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网络创新的主体还是企业。企业更注重的是经济利益,因此每一次网络创新激励和风险治理也将是一种矛盾。如何在进行社会治理上充分利用企业创新,不增加企业成本,缩短企业创新周期,甚至同步开展风险治理开发,实施监管,趋避风险即使在技术上实现便捷管理、拓展业务等,将是未来网络管理的创新路径。建立有效政企合作关系,切实利用最新的科技能力来解决难题。通过共同研发、项目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主动走进科技企业,发挥好他们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和政府职能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大数据技术和产业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环节,丰富的高质量数据资源是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前提。目前我国的数据资源大多掌握在政府部门手里,已有的数据资源准确性、完整性低,利用价值有待提高,开放程度严重滞后。这固然有安全和技术上原因,更多在于安全顾虑而进行的导致的数据封闭。也就是为避免信息公开而引起的泄密和责任追究。这就要求我们要养成运用现代科技开展工作的思维习惯,善于利用现代科技发现风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妥善解决政府数据开放中的风险和大数据创新之间的矛盾,解决政府数据开放过程中的审批、实施风险和责任问题,将科技有机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政府、政法机关社会治理能力。

天下大势,浩浩荡荡,生命的精彩在于融入时代。所以,以人民的需求为根本,来确定网络治理发展目标和引导发展共识;以人民满意度为导向,来确定网络治理各项重点任务;以先进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为支撑条件,推进网络治理智能化,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增强政府决策部署的科学性、风险防控的精准性、打击犯罪的实效性、执法办案的公正性、公共服务的便捷性来最终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创新永无止境,未来激动人心。紧跟时代、担当责任,是我们的优良传统。我们要站在时代前列,主动适应变化,激励创新、奋发有为,努力奔跑!新春佳节马上临近,中国传统新的一年即将来临,一切都是新的开始,在这里也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都能绽放生命的精彩,实现突破与超越,收获智慧和新知,并通过持续的创新,使得企业长盛发展,促进国家繁荣稳定,共享社会治理现代化带来更加美好的未来。​​​​(本文为陈里在安徽蚌埠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座谈会发言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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